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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地方

走过,也要错过……
11/19/2009

躲在陌生人背后听闲聊,不得。

      夏天以来的日子,听过我作祥林嫂状八卦的人,都回应一句话“不写小说真可惜”。或许是忙的人太多,坐下来听别人说上一大段话的时间又太少。稍许“被”跌宕起伏些,也就成就小说这盘冷门菜的作料。这种说法可以令牢骚满腹的人顿然心情舒畅,一旦用文字书写的角度来看,天大的事,随手一翻也只不过是可以看到下一页讲了些什么,不过尔尔。
      又开始每天挤上运输劳动力的地铁,又开始在一群漠然的人群中扮演不惹人讨厌的木桩。
      耳朵里塞着隆隆乐声,眼睛盯着报纸和psp的人们真正是把这个高速运转的机器,变成一条流水线履带。 
      在地铁上能遇到各种奇怪的现象,可若是想要听点聊天,听点八卦,面面相觑式的车厢只有:哔哔,啪嗒,谢谢叔叔阿姨,今天的主要新闻,2块钱的地图2块钱啦,本次终点站……
      想到了坐在公交车上,各类奇人可以从上车聊到下车,从惊悚剧到超市比价。那时候经常听闻哪家小孩、老人忘带钥匙,乘上环线的公交,绕到家里的大人下班时间,再带些下饭的精神食粮回家。若是放在现在,来回乘车的只有坐过站或是专职地铁上班族,实在找不出什么来回乘的理由。              
 
翻电脑文件夹,找到这些去年5月时候拍的照片:
  
 
曾有5年时间,每天早上,用8分钟的时间跑上这艘离浦东直线距离最近的摆渡船。
那时觉得每天去学校的路能够超过10分钟,就是最大胆的“外遇”。
如今这条东东线的浦西段应该快造好新的游艇码头,
正如浦东段的那条“烂泥渡路”已经变成身价超级昂贵的钻石地段,旁边的面粉运输高架管道早就改造成通衢大道,
有关这座城市的记忆,开始一点一点作废。
9/1/2009

有规律的人生经得起折腾

    闸北公园门前,氤氲的湿气以肉眼无法察觉的速度从老汉刚书就的微软版标准楷体大字“五讲四美三热爱……”中蒸腾起来,行走于边上的路人用皮肤重温着上海的黄梅天。在这个已经重复地足以不再厌倦的早晨,开始又一个浑浑噩噩的一天。

 

 

   

      早高峰的地铁上,人与人的关系从未感受得如此亲密,陌生男人的胡茬和陌生姑娘的三围,以及大家共同分享的汗味,当然还有另外一些值得尊敬的气味,和谐地在半平方米中随着节奏碰撞。

 

 

好吧,哀叹一下,再次低下头,埋没进去,加入那群人肉方阵。

 

7/31/2009

他死于别人的时代

 

那个叫做Michael Jackson的人平静地去世,他所离开的地方突然变成一片骚动之地。平静地过着雅致生活的邻人们,暗自在虚拟的世界中四处点击那个人一生的八卦绯闻,给下午茶时间的谈资增加砝码。此时,扒开皮子看里子似的狗仔新闻还应和着满街小碎花的流行趋势,曲线上升。在各类新闻之后的跟帖中,悼念者有之,怀疑者稀少,打酱油者层出不穷。当然所谓的历史一刻,并不属于杰克逊,那个唱着Beat It的男人,死于No More Beat的心脏。在这个充斥迈克尔·杰克逊各类新闻的时代,尤其是今天,我们却吼不出他的歌,来悼念这个人——20世纪的摇滚巨星与21世纪的八卦对象。

我们这些在最初的音乐记忆中不曾留下打摆子的猫王与波波头的Beatles的痕迹,儿时能听到的记忆总有些东方歌舞团的小调,之后,一旦有些零花钱开始花在港台歌星和保尔·莫利亚之类的轻音乐。街头的四喇叭,从没听过他们的吼声,尽管他们的声音极有穿透力足以引起回头率。有关他们的传奇来自于之后的补课,甚至是在崔健之类的国产摇滚巨星的访谈录中才隐隐约约显出他们的特殊。等长大后再听的音乐,总会丧失些与成长、与时间相连的神秘感。用力记住的歌词,总抵不过放学路上塞着耳机的随意哼唱。

可我却还能依稀记得还是黑漆漆状态的杰克逊那盒八十年代初期推出白色封面的卡带《Beat It》,中唱原版引进的十多块钱的那种,最早带给我的摇滚启蒙。在我老爸自制的低音喇叭里,叽里呱啦地唱着听不懂的语言,并随着音乐走向高潮激动地喷出几颗棉花絮。“我认出风暴而激动如大海”,在读到里尔克的这句诗时,莫名其妙地想到这幅初听《Beatles It》场景,还有那个令人摇头摆尾的音乐不再成为异端的时代。当时幼齿状态的我还没能想到那么多,仅有的是满足一个皮小孩的想象——老爸说,他唱的叫“打伊”。

盗版VCD时代的杰克逊,让生活在美国彼岸的我们体验到何谓摇滚音乐“意志的胜利”。猫王,死于1977年;约翰·列侬,死于1980年,在他们个人和音乐最辉煌的时刻(套句俗话)被迫轰轰烈烈地中止。两把不同手枪射出同样致命的子弹,击碎歌迷心目中的英雄。可在那个媒体欠发达的时代里,音乐的神坛还在。这位适时出现的英雄用不可复制的舞步、如同猫一样鬼魅的眼神以及那些“black & white”、“history”、“dangerous”之类的Music Video,视觉与听觉极其强烈的歌曲敲掉听者残存的理性与克制。在《布兰诗歌》音乐背景下,尖叫、昏倒的歌迷,那些热烘烘的肉体试图突破警卫,一双双探出世俗生活的手臂努力地触及那位歌者周遭的气场,为之疯狂的是那些人以及那个时代。

有关迈克尔·杰克逊的记忆,还有他与麦克·乔丹一起,乔丹跳迈氏抽筋舞,小迈盖小乔的帽子。这两位正当时的“大神”给神坛底下的人们表演自己的世俗,俗世中的人仰望着,并乐此不疲。直到唱着Heal The World的杰克逊出现,这位曾经黑皮肤的青年已成为白皮肤的中年,依然妖娆地好看。这首我个人以为他所唱的最好的歌(另外还有演得最好的History),亦是他留给自己时代最后的真实声音。唱愤怒的歌手不再愤怒,普度众生的“神”从不发出声音。

早在肉身泯灭之前,“失声”的迈克尔·杰克逊已淹没在这个时代铺天盖地的八卦和绯闻之中。“好好地进到我眼睛里吧,让我记住你。”在未曾丧失的记忆中,迈克尔·杰克逊还依然能如同巨星般存在。但在这个时代,网络已将每个普通人都变成了可以自我膜拜的偶像,连卡拉OK房都有给自己歌曲灌制Mp3的器械。一切坚固的都已烟消云散,神坛遭人抛弃,而那个祭在音乐神坛上的Michael Jackson业已宛若幽灵。迈克·杰克逊死了,他死在不属于自己的时代。

6/1/2009

天地生才,止有此数。

  近期脑袋抽风,看到东西就想到发票,接着十指大动欲图将这些虚拟的票子全部粘起来,立马兑换成红大头,一张一张数给走过路过的陌生人。这股荒诞的欲望彻底挑战对自己理智的信心,强力压制还不得其法。最后,连带着翻看文字和接触人、物都免不了用阿拉伯人的脑袋(数字)以及账房先生的胡子经(摸出来的记忆)盘算一番。怪癖养成得真不是时候,免不了强迫自己的眼珠子转得也要比以往快些,琢磨着如此这般方能快些转掉怪癖带来的后遗症。
  今天在摇晃着的地铁上读到余英时先生谈论儒家的义利之辨,虽说是思想史上的问题,可却在社会学上找到根结所在。怪癖影响下的我,有着这麽一个模糊的看法。以社会学(再狭义一点说私德)的方向看公共人物、学者或者书写者,通常也能归结到思想史的一些边边角角。治学与学理是一种生活方式,尽管持这种看法的人存活率不高,但活着的却极其乐活。
  想得有些模糊,是以为记。

 

purpler 刘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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